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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盐行业推动“放管服”改革

【法律案例分析】盐行业推动“放管服”改革-九游会论坛

2020-05-04 13:16  >  >  > 来源:法律小夫子
法律及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行政许可,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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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

某省的盐业公司从外省购进300吨工业用盐运回本地,当地市盐务管理局认为购进工业盐的行为涉嫌违法,遂对该批工业盐先行登记保存,并且将《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送达该公司。其后,市盐务管理局经过听证、集体讨论后,认定该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从省外购进了工业盐,违反了省政府制定的《盐业管理办法》第20条,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购进的工业盐,并处罚款15万元。公司不服触犯决定,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市盐务管理局的处罚决定。公司不服向法院进行起诉。

材料一:

1.《盐业管理条例》(国务院1990年3月2日第51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4条 运输部门应当将盐作为重要的运输物资,对食用盐和指令性计划的纯碱、烧碱用盐的运输应当重点保证。

2.《盐业管理办法》(2003年6月2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2009年3月20日修)

第20条 盐的运销站发运盐产品实行准运证制度。在途及运输期间必须货、单、证同行。无单,无证的,运输不得承运,购盐单位不得入库。

材料二:2016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额《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出,要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要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且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阔区域的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要改革工业盐的运销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的价格。

材料三:2017年6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强调,我们推动的“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一个系统的整体,首先要在“放”上下更大的功夫,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又要在创新政府管理上破难题,善于做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如果说做好简化行政审批、减降税费等“减法”是革自己的命,是壮士断腕,那么做好强监管“加法”和优服务“乘法”,也是啃政府职能转变的“硬骨头”。放宽市场准入,可以促进公平竞争、防止垄断,也能为更好的“管”和更优的“服”创造条件。

二、分析

1.请简答行政机关适用先行登记保存的条件和程序。

对于行政机关的先行登记保存条件是,行政机关发现现有的证据必须要及时进行保存,若不及时进行保存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进而影响对于后续案件的处理。

对于行政机关先行登记吨额程序,要向对方当事人发送登记通知书,并且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议和上诉的权利。

标准答案: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保存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且应当在7日内及时的做出处理决定。

2.《行政处罚法》对市盐务管理局举行听证的主持人的要求是什么?

对于举行听证的主持人,应当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不能有先入为主的偏见,而且与案件本身没有相关的利害关系。

标准答案: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听证由市盐务管理局的非本案的调查人员来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

3.市盐务管理局以某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从省外购进工业盐构成违法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该理由不成立。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下位法不得对于上位法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的限制,市盐务管理局依据的省政府的《盐业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规定,故对于市盐务管理局的行为是违法的。(错误)

根据向《行政许可法》第15、16条的规定,在已经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规章只能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做出具体规定,不能设定新的行政许可。法律及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行政许可,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制度。

4.如何确定本案的被告?为什么?

本案的被告是市盐务管理局和市政府,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经过复议的案件,在上一级机关维持的情形下,案件的被告为行为做出的机关和复议维持的机关,故本案的被告为市盐务管理局和市政府。

标准:市盐务管理局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为的,做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本案中,乙市人民政府维持了市盐务管理局的决定。

5.请基于案情,结合材料二、材料三和相关法律作答(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文字流畅,字数不少于400字);谈谈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质服务改革,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

对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做好政府的“乘法”,使得政府的服务更加贴近群众生活的迫切需要,解决人民群众之所需,成为人民满意的政府;

有利于做好政府“加法”,加强对于政府的监管,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公权力是需要进行监督的,只有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才可以更好的控制权力。做好政府的加法,也有利于政府的工作人员廉洁奉公,杜绝贪污行为的存在,让政府公权力的运行更加透明。还有利于公民对于公权力的监督,促进公权力的合法有效的利用。

有利于做好政府的“减法”,对于政府的职能要进行明确定位,政府应当是保障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不能对经济市场秩序干涉过多,造成公权力对于市场的干扰。有利于政府更好地明确自己的定位,作为一只看不见的手,宏观的调控市场秩序的发展,而不直接的进行干预。

标准答案:(1)法治政府是权责法定的政府,简政放权可以有效清理和取消行政机关关于于法无据、擅自设置的权力,实现职权法定,《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体现了这个要求。(2)法治政府是有限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可以卸载政府不必要的职能和权力,《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及简政放权的其他一系列改革措施,均体现了这个要求。(3)法治政府是责任政府,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加法”,李克强总理的讲话明确指出要在创新政府管理上破难题,善于加强监管,改革的方向是政府要更好地履行职责。(4)法治政府是服务政府,李克强总理讲话指出要做好优化服务“加法”,致力于更优的政府服务,实现行政工作的高效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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